您的位置: 首页 >最新消息

青岛经济职业学校 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普通高中转中等职业学校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6-09 浏览次数: 【字体:

青岛经济职业学校

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

普通高中转中等职学校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化高中阶段教育改革,完善“双向畅通、多元选择”的人才成长路径,根据《山东省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互转实施办法》(鲁教职发[2025)3号)及《青岛市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互转实施细则》(青教通字[2026]1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办学实际,现就学校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普高转中职工作方案制定如下:

、转入范围与名额

1.转入范围:在青岛经济职业学校有空余学位情况下,仅招收学校新型职普融通合作学校青岛第十六中学2025级普通高中在籍学生。

2.转入名额:8名。

二、转入流程

1.个人申请。学生本人在指定时间内(以青岛十六中学通知为准)向所在学校提交书面申请,填写《高中与中职学生互转申请表》(附件1),学生及家长手写签字。

2.汇总上报。高中学校填写《高中与中职学生互转汇总表》(附件2),盖章后连同申请表于6月15日前报青岛经济职业学校,青岛经济职业学校汇总后报市教育局,并通过市招考院系统平台完成报名。

3.考核选拔。青岛经济职业学校组织考核,考核形式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考核时间、具体方式另行在学校官方网站提前发布。考核通过的,报青岛市教育局审核备案,具体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4.转学办理。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后,学校公布拟转入学生名单,在学校微信公众号及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后无异议的,由转入学校向教育窗口上报《高中与中职学生互转申请表》,并按要求办理转学手续。

三、保障机制

学校成立普职互转工作领导小组,对工作方案、工作流程集体研究决定。建立公示、监督、保密和责任追究制度,公开实施办法,规范工作程序,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

1.咨询电话:83676771、83676760

2.信息发布、查询途径:

校园网网址:https://qdjjxx.net/

 

附件:1. 高中与中职学生互转申请表

   2. 高中与中职学生互转汇总表

  

 青岛经济职业学校   

 2026年6月8日    

 

附件1

高中与中职学生互转申请表

    


性别


身份证号


原就读学校


原专业名称


原就读年级


原学制


拟转入学校


专业名称


拟转入年级


学制


转学原因:

 

 

 

学生签字: 家长签字:                

转出学校意见:

 

 

(盖章)

    

转入学校意见:

 

 

(盖章)

    

转出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相关科室意见

(盖章)

    

转入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相关科室意见       (盖章)

    

转出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盖章)

    

转入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盖章)

    

注:每个学生仅限填报一个志愿。

附件2

高中与中职学校学生互转汇总表

学校:(公章)

序号

姓名

性别

转出校学籍号

所在学校及专业

申请转入学校及专业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