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经济职业学校关于公开征集珠宝专业混合所有制办学试点合作企业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山东省职业教育条例》、山东省教育厅等 14 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的指导意见(试行)》(鲁教职字〔2020〕10号)及青岛市教育局等11部门关于印发《青岛市公办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试点方案》的通知(青教通字〔2024〕136号文)要求,经过学校党总支会研究决定,计划开展珠宝专业混合所有制办学试点工作,学校拟与合作企业共建混合所有制生产性实训基地——珠宝产教融合实践中心。
现公开征集珠宝专业混合所有制办学试点合作企业,意向企业需满足如下条件:
1.依法注册并持续经营,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
2.企业经营状况良好,具备稳定的资金实力和资源投入能力;
3.核心业务与珠宝首饰专业领域高度相关,专注珠宝非遗技艺传承创新、珠宝文创产品设计开发,在行业内具有较强影响力或技术优势;
4.具备参与职业教育的意愿和经验,能够提供师资、技术、设备、管理等资源支持;
5.能够在混合所有制试点项目建立从首饰设计、加工、生产、线上线下营销全产业链生产性实训平台;
6.认同混合所有制办学理念,愿意建立长期稳定合作关系;
7.国有企业、市级以上产教融合型企业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
请有意向的企业于2025年8月31日前将材料发送至23692789@qq.com或联系学校教学管理处报名,意向企业需提供材料如下: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近两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相关资信证明,企业核心技术、行业地位、参与职业教育情况等相关说明材料,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查询截图或声明。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校教学管理处,联系人:孙赟杰 053283676771。
青岛经济职业学校
2025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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