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经济职业学校志愿者考核管理办法
青岛经济职业学校志愿者考核管理办法
(2023年9月修订)
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20年下发《关于加强中小学生劳动教育的意见》,文件指出在大中小学设立劳动教育必修课程,以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为主要内容开展劳动教育。学校要发挥在劳动教育中的主导作用,支持学生深入城乡社区、福利院和公共场所等参加志愿服务,开展公益劳动。
我校依托山东省中医药文化进校园试点学校、设有眼视光、药剂专业等优势,成立汉藏同心、闪“药”“视”界志愿服务队,深入乡村、社区、学校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为加强对志愿者服务工作的管理,提高志愿者服务质量和积极性,促进志愿服务活动健康、有序地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考核过程和结果应透明,对所有志愿者一视同仁,考核结果在班主任群体中公布后,计入学生个人德育学分或优秀团支部评比量化。
2.全面考核原则。综合考虑志愿者的服务表现、团队协作、专业技能运用等多方面因素。
3.激励性原则。通过考核计入学生个人德育学分或优秀团支部量化,鼓励志愿者积极参与服务,不断提升自身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考核对象
在校全体学生
三、考核内容
1.服务内容
准确记录志愿者每次参与志愿服务的内容,包括活动准备、服务时长和活动总结。
2.服务质量
(1)工作态度。考察志愿者在服务过程中的热情、耐心、细心程度,是否能积极主动地为服务对象提供帮助,是否使用礼貌用语、是否举止文明、是否按时到岗等良好行为习惯表现。
(2)专业技能运用。针对具有专业技能要求的志愿服务项目,如眼视光专业协助视力筛查、清洗眼镜等,药剂专业测量血糖血压等保健服务等,汉藏师生文化宣讲等,都考核志愿者专业技能熟练掌握和运用水平。
四、考核方式
1.服务对象评价。在每次志愿服务活动结束后,通过及时问询、现场反馈等方式收集服务对象对志愿者的评价,评价内容包括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等方面。
2.指导教师评价。指导教师根据每次活动前培训动员情况、志愿者出勤情况、文明礼仪举止情况等,对志愿者在活动中的表现予以观察和记录,结束后及时反馈班主任。
五、考核周期
考核以学期为周期,每学期末进行综合考核评定。
六、考核结果与应用
1.考核结果分类。
(1)优秀志愿者。除在学校班主任范围内公布,给予口头表扬外,校级优秀志愿者计入个人德育学分3分、代表学校参加市级以上活动的计入个人德育学分5分;对其所在团支部计入量化2分。
(2)合格志愿者。针对存在的问题,由指导教师或志愿者组织负责人与本人、班主任进行沟通,提出改进建议和要求。对存在违反校规校纪等内容的,坚决予以处分。
2.考场结果应用。在学校承办的更高级别或更具挑战性的志愿服务项目中,如全国技能大赛赛事服务等优先选拔使用;在评优评先中、同等条件下给予加分或优先考虑。
七、监督机制
设立举报途径,师生通过“经济倾听”微信二维码程序,接受对志愿者不良行为或违反校规校纪行为的举报,并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
青岛经济职业学校
2023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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