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经济职业学校优秀团支部评选办法
青岛经济职业学校
优秀团支部评选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团组织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基层团组织的先进
作用,通过树立典型、表彰先进,使我校的团工作形成积极向上的
良好风尚,有力地促进学校的精神文明建设。依据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鲁办发〔2014〕55号)、《山东省中小学生德育综合改革行动计划(2015-2020年)》(鲁教基发[2015]7号)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青教通字[2014]19号)和上级主管部门当年度有关优秀团支部评优文件特制定本办法。
一、“优秀团支部”考核指标及分值
“优秀团支部”考核总分为100分,主要考核指标分为团支部的
常规工作、社会实践、宣传教育、校园文化活动等四项,每学期根据总做要求,具体评比办法会有微调。
二、评分标准
1.团支部书记能够每周按时参加例会。一学期例会全勤得10
分,请假有替会者且没有耽误工作的不扣分,迟到、不到者扣0.5分
/次。
2.团员教育管理工作正常,做好组织发展工作。发展团员坚持
标准,严格按程序办事。每学期发展团员人数不少于全班人数的10%。预备团员认真上团课,结业考试成绩优秀,合格成为团员的得10分,每一人次不能团校结业扣2分。做好团员证注册工作和团费收缴工作,按时注册和收缴的得5分,推迟完成扣2分,没有完成的扣5
分。
3.团支部有固定的宣传阵地,如黑板报、墙报等。每学期按要求完成5期黑板报,4期手抄报。按时完成得10分,没按时完成扣0.5分/次,没完成扣1分/次。在校报上刊登文章的团员每刊登一篇,所在支部考核加2分。
4.有固定的活动场所,有校内外的社会实践基地,定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团支部全体团员积极成为注册志愿者,每学期开展两次志愿者服务活动,有活动记录、有活动照片,全部完成得10分,少一次扣5分。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媒体给予报道的,所在支部考核加5分。
5.团支部能够根据班级专业特点和学生特点组织开展以思想教育、文化学习为主题的团日活动。团员学生广泛参加,形式多样,形成特色。每个团支部能够开展一期供其他班级观摩的主题团日活动,突出各团支部的特点。活动有计划、有总结、有照片,全部完成得10分,没有开展不得分。
6.团支部能够坚持提高团员素质,发挥团员模范带头作用。团员无严重违纪行为,一学期内团员无纪律处分得10分。团员受处分扣10分/人,过失单扣5分/人。本项10分,不倒扣分。
7.积极参加学校的艺术节及其他各项活动。获得精神文明奖、优秀组织奖的班级得15分;按要求基本完成活动任务,90%以上学生能够参与的班级得10分;没有及时完成活动的班级得5分。
8.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主题活动,满分20分。迟交每项扣1分,不交不得分,不倒扣分。
9.团支部积极承接团委举办的活动,每承办一次加5分。
10.学生干部能承担参与学校工作,工作成绩突出,各方面表现
优秀,在学生会范围内被评为校优秀学生干部的团支部加5分。
三、团支部如存在以下现象取消评选优秀团支部资格
团员受到校纪处分的;
四、评定程序
1、各班自愿申报,由团委、教务处、学生管理处、学生会、各级部组长成立评审小组,以团委组织的各项活动作为重要依据。每学期评选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全校班级的30%。
2、评审小组将结果向学校汇报,确定优秀团支部,提交行政办公会研究通过,张榜公示后予以表彰。
本办法自2024年9月起执行,由团委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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