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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经济职业学校学生军训管理暂行办法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7-09 浏览次数: 【字体:

青岛经济职业学校新生军训管理暂行办法

 

为了增强学生国防意识,了解军事知识,培养学生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艰苦创业的精神,树立富国强兵、国家利益至上的观念,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激发学生保卫祖国,建设祖国的光荣感、责任感、使命感,使我校军训工作能够更加深入扎实地进行,并收到良好的效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青岛经济职业学校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的规定,军训作为我校学生必修课程,单独考核,计入总学分。满10060分视为合格,1个学分,不合格者不计学分,并且必须参加下一年度的军训补课。  具体考核标准如下:

一、出勤、作息

1、军训期间不批事假,病假需事先提交区级以上医院的病例诊断证明和由本人及家长签字的申请,经学校研究后可视情况同意安排见习或不参加军训。见习学生认真完成相关内容者,0.5个学分;同意不参加军训者不计学分,但可以不参加下一年度的军训补课。

2、严格遵守一日生活制度,按时起床、就寝、就餐,按时参加训练和活动,严格请假、销假制度,杜绝不请假外出和逾假不归等现象。每违反一次510分。

二、训练

能够尊重教官,自觉服从教官的教育和管理,训练态度认真,动作符合要求。训练中表现不好的,视情况酌情510/次。

三、物品准备

学生必须按学校规定备齐、备好军训所需床上用品(薄被或毛毯、枕头、枕巾、床单),备齐训练服(至少一件白色或浅色老头衫以备换洗;一件长袖运动服)和会操服(军训服),穿好旅游鞋或运动鞋。准备好脸盆、毛巾、牙膏、牙刷等洗漱用具。每缺一项10分。

四、内务

严格按照教官要求整理床铺及洗漱用具,认真清扫室内、外卫生,保持整洁。不符合规定者视情况510/次。

五、仪容仪表礼仪

穿戴整洁、朴素大方。不染指甲、不化妆、不戴首饰、不穿高跟鞋、不着裙装。头发干净整齐,不留长发、不染发,不烫发,讲普通话,待人彬彬有礼。违反规定的,视情况510/次。

六、其他

1、认真完成军训日记,积极参加军训征文和军训期间的其他集体活动。不符合要求者视情况510/次。

2吃饭不铺张浪费,爱惜粮食;不带、吃零食;不携带手机等电子设备,未经许可不得与外界联系。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酌情510分。特别严重的,按校规校纪从严进行处理。

3、严禁打牌、抽烟、喝酒、打架斗殴等恶性事件及损害学校声誉的事件发生,一经发现从严从重处分            

 

青岛经济职业学校

                                     20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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