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立德树人>制度建设

青岛经济职业学校综合应急预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7-09 浏览次数: 【字体:

青岛经济职业学校综合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影响校园安全的事件,维护校园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确保全校师生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青岛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青岛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学校内外发生的安全事件应急处置。

1.3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领导、分工负责,规范管理、以防为主,快速反应、高效处置。

1.4风险分析

影响校园安全事件风险主要包括:

台风、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等因素致使校舍设施损毁,造成财产损失、人员伤亡。

老式建筑因设计缺陷、房屋结构、建筑材料等影响,教学楼楼道、楼梯设计过窄,或学生上下楼时间集中,管理失序、失控等因素,极易引发校园踩踏事件。

学校供电设施及电路老化、防灭火设备老旧,达不到规范要求,火灾隐患较大,如果管理失控,违规用电、用火,及师生消防意识淡薄等因素,可能引发校园火灾事件。

学校公共卫生救治体系薄弱,学校公共卫生防疫、学生食品安全相关制度如果落实不到位,易造成影响师生身体健康的不良后果。

在校师生因自身或社会因素所致非正常死亡、伤害和失踪等事件,易引发影响校园稳定的突发性群体事件,对师生生命财产造成其他危害。

注:涉及的选址及总平面布置、建(构)筑物、主要设备设施、与项目配套的供电、照明、给排水、消防等公用工程,以及有关环保、地质灾害、地震、职业健康、防洪等方面的内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专项评估,以有关部门的批复为准。

1.5事件分级

根据校园安全事故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4个级别。

1.5.1一般影响校园安全事故

造成3人以下(“以下”包含本数,下同)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或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校园安全事故。

1.5.2较大校园安全事故

造成3人以上(“以上”不包含本数,下同)、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造成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校园安全事故。

1.5.3重大校园安全事故

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校园安全事故,或其他视情需要作为重大校园安全事故对待的事件。

1.5.4特别重大校园安全事故

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伤,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校园安全事故。

2.组织机构

2.1领导小组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2领导小组职责

贯彻落实校园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分析、研究影响校园风险防范与处置工作重大问题及重要决策事项;组织本校安全事件的先期处置,必要时请示政府业务部门给予支持;加强日常风险监测防控、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对于可能发生的校园安全事件或风险预警信息,组织研判,并按规定做好信息报告、预警和应急响应;负责本校所属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救援物资储备;加强校园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承担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负责组织学校师生紧急疏散、开展心理辅导、宣传教育、自我防护;指导相关处室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协助事发地区(市)政府做好学校安全事故的救援、调查处理以及善后恢复等工作。

2.3工作小组

设立综合协调、应急救援、宣传报道、后勤服务、安全督导6个职能小组,其职责:

2.3.1综合协调组:办公室牵头组建。其职责:负责组织召集有关会商会议,承办综合协调、信息报送、公文运转、会议纪要、领导讲话等组织工作,开展突发事件信息分析研判,提出应对建议,组织协调突发险情的处置,保障指挥体系的正常运行,负责维护现场治安秩序,根据需要依法实施现场管制。

2.3.2应急救援组:由学生处负责牵头组建,总务处参与。其职责:加强日常安全监测防控、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协助相关领导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调度救援队伍参与应急救援,承担救援保障任务,组织学生紧急疏散撤离;为险情处置提供解决方案、技术支撑;负责组织应急预案的编制和演练,承担学生的应急能力培训工作,协调灾害事故保险赔偿。

2.3.3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组由卫生室牵头。负责医疗救护、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心理干预、食物中毒现场调查处置等工作。

2.3.4宣传报道组:由办公室负责牵头组建,校团委、教务处参与。其职责:协助市宣传部门接洽新闻媒体,组织开展新闻发布,协调人员接受采访,配合媒体做好典型事迹宣传报道;关注舆情动态,及时回应公众关切,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参与面向公众的宣传文稿审核,衔接对外宣传报道、灾情公告、安全提示等信息发布的相关工作。加强校园安全宣传教育、心理辅导、自我防护教育工作。

2.3.5后勤服务组:由总务处头组建。其职责:负责做好值班值守人员后勤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应急救援人员的物资、生活保障,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

2.3.6安全督导组:由办公室牵头组建。其职责:督促检查有关安全部署和要求的落实情况,监督、指导和协调安全管理工作,特别是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校园踩踏、防高空坠落等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以及安全责任制等相关措施落实情况。负责调查事故原因,依法问责。

3.应急预案体系

应急预案体系包括各专项应急预案。

各部门应根据演练目标设定专项应急预案和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

4.风险防控

4.1预防

学校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对管理区域、管理行业的风险进行认真排查、评估,有针对性地制定应对措施或应急预案,做好校园安全措施的预防及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4.2监测

学校要建立校园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及时收集信息,做好评估,对可能发生的校园安全事件进行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处置。

对政府气象、地震、卫生、环境、应急等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进行传播,并提出防范应对工作要求。

4.3预测

根据历年校园安全事件汇总、预测等,对本校的校园风险状况进行分析、研判;对于外地发生前车之鉴应按照“高度敏感、注重关联”的原则,对本校的安全现状进行分析借鉴,及时完善防控应对措施。

5.预警

5.1预警分级

按照校园安全事故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校园安全事故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划分为四级、三级、二级、一级4个预警级别,依次采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识。

5.2预警发布

自然灾害、突发环境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由市、区(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发布,学校参照执行。预测本校可能发生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突发事件由本校领导小组发布,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预警信息发布内容应包括事件的类别、可能波及范围、可能危害程度、可能延续时间、提醒事宜和应采取的相应措施等。

预警信息可通过校广播、报警器、电话或组织人员传达到每个师生。

5.3预警响应

5.3.1蓝色预警响应措施

蓝色预警发布后,学校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1)发布启动四级预警响应信息,在上级主管部门领导下,组织研判形势,提出防御措施建议,加强应急值守,增加观测频次,及时收集、报告信息,加强对事件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

(2)有效地开展处置行动,控制事态发展,将校园安全风险消除在萌芽状态。

5.3.2黄色预警响应措施

在采取蓝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增加下列措施:

发布启动三级预警响应信息,组织对校园安全风险进行分析评估,预测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影响范围和强度以及可能发生事件的级别。

通知应急队伍和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调集应急处置和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和避难场所,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以投入正常使用。

5.3.3橙色预警响应措施

在采取执行黄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增加下列措施:

(1)发布启动二级预警响应信息,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处置工作的准备;

(2)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公共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3)及时向学生发布有关采取特定措施避免或减轻危害的建议、劝告。

5.3.4红色预警响应措施

在采取执行橙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增加下列措施:

(1)发布启动一级预警响应信息,发出学校停课通知,领导小组全部到岗参加应急值守,疏散或者撤离在校学生;

(2)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易受危害的场所,控制或限制容易导致危害扩大校园安全风险的活动;

(3)组织有关应急队伍赶赴现场处置。

6.信息报告

领导小组是学校受理报告和向上级政府主管部门报告的责任主体。事件发生后,相关部门要立即将有关情况向领导小组报告,领导小组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特殊情况下,可以直接报市、区(市)政府,或立即通过110、119、120等紧急求助电话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事件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类别、基本过程、财产损失、人员伤亡情况,对事件的初判级别,已经采取的措施,有无次生或衍生危害、周边有无危险源、警报发布情况、是否需要疏散师生,需要支援事项和亟须帮助解决的问题,现场负责人和报告人的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等。

信息报告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7.应急处置

7.1先期处置

校园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领导小组应立即采取先期处置措施,立即启动相关预案的应急响应,疏散现场周边无关人员,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在校外发生涉及我校学生的突发事件,要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做好应急处置和善后工作。

7.2响应分级

(1)没有且不可能造成人员伤亡、仅有少量财产损失的校园安全事故,由分管校领导指挥处置。

(2)发生人员轻微伤害的,有较大财产损失的校园安全事故,由校长领导指挥处置。

(3)发生人员重伤以上或者出现死亡的情况,有重大财产损失的校园安全事故,由属地政府有关部门领导处置,领导小组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并在属地政府领导下参与处置。

7.3应急处置措施

(1)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发生后,领导小组和先期到达的应急救援队伍,应尽快了解和分析事件起因,根据校园安全事故处置工作需要,视情成立若干工作组,分工协作有序开展现场处置,立即采取相关措施妥善处理,组织教职工、学生和有关人员开展自救、互救,疏散逃生。

(2)在政府现场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对事故涉及的建筑物、交通工具、设备设施以及燃料、燃气、电力、水的供应进行控制。切断事故灾害链,避免造成严重影响和重大损失,控制事态发展。

(3)根据事发现场抢险救援作业范围,尽快组织划定对现场及周边的警戒区域,对进入现场的人员实施管控,做好事发现场及周边的治安秩序维护工作,必要时实施交通管控,确保处置所需人员、车辆、设备快速到达现场。

(4)维护好事发区域秩序,做好人员疏散等各项工作,尽全力防止事态扩大。及时掌握事件进展情况,随时向上级应急指挥部门报告。同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尽快研究确定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5)根据现场情况,依法封锁有关事发场所、道路,查验现场人员的身份证件,控制事发现场的相关活动。

(6)校园安全事故级别进一步扩大时,应立即向属地政府等有关方面请求支援。

7.4应急结束

无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由本校负责组织处置的事件结束后,校领导小组宣布应急结束。其他事件处置结束,由属地政府宣布应急结束。

8.信息发布与舆情引导

校园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在属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参与信息发布与舆情引导。信息发布应当遵循依法、及时、准确、客观的原则。未经属地政府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信息。

9.善后处置

学校配合属地政府,做好事件损害核实评估,依法进行补偿或救济,做好恢复重建工作。

要组织对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等进行调查分析和总结评估,15日内书面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

10.应急保障

学校要建立处置校园安全风险的应急救援队伍,组织老师、员工进行第一响应人能力培训。学校应储备防汛、防火、防暴及照明等设备器材、食品、饮用品、帐篷、被褥等物资。满足应急处置需求,具体应急资源包括但不限于(可根据风险评估及变化情况相应增减):

安保器材:胶棍、强光手电、防护手套、抓捕器;

消防器材:微型消防、消防水带;

急救器材:急救包、自动体外除颤仪(AED);

指挥设施:监视系统、预警系统、通讯器材。

11.宣教培训

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站、单位内部刊物、举办专题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校园安全知识宣传、培训和教育活动。

应急救援队伍进行预案解读培训,使其熟悉应急职责、响应程序和处置措施,切实提高应急联动处置能力。

12.应急预案修编与演练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年度应急预案修编演练计划,围绕本校面临的灾害情景,有针对性地编制应急预案和演练方案、演练脚本,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桌面推演、实战演练,按规定做好演练量化指标评估。针对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每学期重点要组织开展消防、地震、防踩踏等情景的应急疏散演练。演练计划、演练方案、演练脚本、演练评估报告和演练音像图片资料要及时归档备查。

13.附则

本预案由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管理、解释、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