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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经济职业学校住宿学生安全管理规定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7-09 浏览次数: 【字体:

青岛经济职业学校住宿学生安全管理规定

一、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居住的场所,全体住宿必须自觉做好集体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报告,积极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一切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二、在宿舍区内发现可疑的人员和情况,学生都有义务及时报告管理人员或学校有关部门。

三、男、女生不准串访宿舍,任何学生不准将外人留宿本宿舍内。

四、学生除父母外,一律不准在宿舍内接待外来客人。

五、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不准私自留在宿舍。

六、学生宿舍实行楼层、房间安全值日生制,值日生必须按时关锁门窗,保管好钥匙不得乱借乱丢,负责安全检查。

七、学生宿舍严禁吸烟或使用明火,禁止使用烧电炉、热得快,蜡烛、蚊香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坚决予以退宿。

八、宿舍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任何人不准乱动,无故损坏严加处理。

、凡进出教工宿舍的人员,一律要接受管理人员及门卫的管理。

十、管理人员应有高度的责任心,严守有关规章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管理人员负有第一责任人职责。管理工作实行责任制和责任事故追究制。

 

青岛经济职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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