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经济职业学校值班管理制度
青岛经济职业学校值班管理制度
为规范学校值班工作,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学校日常教学工作和在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特制定青岛经济职业学校领导与教师值班制度,具体管理制度如下:
一、在学校教学和节假日期间由学校统一安排校领导和教职员工轮流值班,并发放值班安排表。教职工必须服从学校安排。
二、值班领导和教师必须按时签名报到参与值班,不得迟到、缺席。有事必须提前两天向值班领导请假,由值班领导与学校协商另行安排替补值班教师。
三、值班领导和教师在值班期间,要忠于职守,不得饮酒,不得随意离校。值班期间须巡视学校办公楼、教学楼、实验楼、学生宿舍楼等的安全, 特别在晚上尤其要提高警惕,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除,切忌麻痹大意。
四、热情接待来访客人和学生家长,尽力解决客人和学生家长提出的问题和困难。
五、及时处理学校突发性事件,发现有不良行为或不安全现象应及时、严肃阻止,不留后遗症。
六、值班人员遇到突发事件,按照值班期间突发事件处置流程,及时处置,并向学校领导报告。
七、值班期间,值班领导和值班教职员工必须在校住宿。
八、若遇台风等恶劣天气,所有安排值班的领导和教师应随时待命,服从学校安排任务,保护师生安全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失。
九、值班人员必须每天做好值班记录(每星期一上午 10:10 时-10 : 30 时交接值班记录簿,交班领导将值班记录簿交到学校办公室,接班科领导到学校办公室领取值班记录簿)。
十、由学校统一组织定期进行值班业务培训。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