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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经济职业学校学生欺凌事件强制报告制度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7-09 浏览次数: 【字体:

青岛经济职业学校学生欺凌事件强制报告制度

为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加强法制教育,建设平安和谐校园,保护遭受欺凌和暴力学生身心安全。加强对此类事件的预防和整治,从而切实维护文明和谐的校园秩序,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人身及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全体教师、员工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一旦发现学生遭受欺凌都应主动予以制止并及时向学校报告;并且学校教职工具有对侵害学生行为强制报告的责任和义务。

二、一旦发现学生遭受欺凌,学校和家长要相互通知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三、学校教师在接到学生欺凌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学校,严禁知情不报或私下了结。

四、对情节严重的欺凌事件,学校要第一时间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迅速联络公安机关介入处置,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五、报告时,学校、教师、家长均有义务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学校、家长、公安机关及媒体应保护遭受欺凌和暴力学生,以及知情学生的身心安全,严格保护学生隐私,防止泄漏有关学生个人及其家庭的信息。特别要防止网络传播等因素导致事态蔓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使受害学生再次受到伤害。

六、对舆论高度关注、社会影响广泛的欺凌事件要及时报送教育部业务主管部门。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事件基本情况时间、地点、起因、过程、涉及人员等和已采取的措施等。报告内容要准确、客观、详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要及时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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