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经济职业学校学生溺水事故应急预案
青岛经济职业学校学生溺水事故应急预案
为有效防范学生溺水伤害事故,切实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及时处置学生溺水伤害事件的发生,维护学校的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学生溺水伤害事故,对学校安全稳定产生影响的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具体包括如下事件:
(1)学生在校内发生的溺水事件;
(2)学生在校外发生的溺水事故;
(3)学生在监护人带领下的溺水事故。
二、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正确引导、以防为主,快速反应、高效处置。
三、组织管理
成立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学校学生意外伤害事故预防和处置工作。
领导小组职责:贯彻落实校园安全法律法规,分析、研究影响校园安全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注意事项;切实加强日常防溺水安全教育管理,排查校园周边水域风险隐患,开展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和警示教育,采取有效控制措施,严防学生溺水伤害事故发生;负责学生溺水伤害事故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工作,发生或发现可能发生学生溺水伤害事故后,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快速组织有效应急处置工作,避免或减少学生生命危害,必要时请示上级业务部门给予支持。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王建鹏、郭俭
副组长:于朝、左茜、臧雪
成 员:姜晶、张晓燕、孙赟杰、高智慧、邴丽萍、肖传龙、刘昕瑜、王德文、郑晓、刘懿莹、辛念
(二)职责分工
1.组长:负责贯彻落实影响校园安全法律法规,统筹校园安全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对校园安全工作负总责。负责决策、组织、指挥学生溺水事故的应急工作,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指导各分管领导做好突发应急事件的应对和处置工作。
2.副组长:按照分管业务,具体组织实施校园日常安全管理、风险排查、安全教育、心理疏导、信息报告工作,协助组长做好突发事件的救援处置工作。
3.部门领导:负责协助主要领导做好决策、组织、指挥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内各类突发事件,指导做好分管领域内的安全教育和事故预防工作。
4.成员:按照岗位职责具体负责校园日常安全管理、风险排查、安全教育、心理疏导、信息报告、应急处置实施工作。
四、风险识别
1.学校未履行安全教育与管理职责,未开展学生对溺水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没有及时下发《防溺水致家长的一封信》。
2.学校需要及时开展家长培训,提醒广大家长务必增强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切实承担起监护责任,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管理。特别是加强放学后、周末、节假日期间和孩子结伴外出游玩时的注意事项教育,经常进行预防溺水等安全教育,给孩子传授相关知识和技能,不断增强孩子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孩子们的避险防灾和自救能力,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3.学生的安全意识薄弱,盲目施救导致,体力和危险应变能力尚弱的情况下,强行救助反而会损害自身生命安全。
五、风险防控
(一)日常管理
1.建立健全预防学生溺水事故的安全防范制度。把任务落实到部门、班级,实行各负其责的防范工作机制。
2.在校内外水池等易发生溺水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加装防护设施。
3.学校组织学生参加集体劳动、社会实践等活动时,活动地点或途中有河流、湖泊的,要落实预防学生溺水事故的相关措施。
4.春季、暑假前,学校印发《防溺水致家长一封信》,通过家庭访问、家长会等形式,加强学校与家长的联系,提高家长防止孩子溺水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
(二)防范措施
1.各班班主任利用晨会、黑板报、班会对学生进行防溺水知识的宣传教育,使学生了解溺水时的自救、互救方法,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的能力。
2.各班班主任和生活教师要加强对学生的管理,不得让学生擅自离开校园到河边、池塘边或湖边玩水。
3.学校结合实际情况,利用升旗仪式、宣传栏、主题班会、手抄报等形式,宣传防溺水安全知识。
4.学生假期去游泳,必须由家长陪同,并配备一定的防护措施。
六、应急处理
1.组长或委托副组长应第一时间到场并按照规定启动应急响应,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学校保卫处等有关部门,组织人力迅速赶到事故现场,进行现场警戒,设立保护区,防止再次发生意外。负责收集和分析突发事件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和具体措施,协调相关处室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3.校医立即观察伤者受伤情况、部位,开展应急抢救。
4.立即将溺水人员送往医院救治,在等待救护车的过程中,门卫要在大门口迎接救护车,有序地处理事故,为溺水人员的营救工作争取时间。
5.相关老师,第一时间通知学生家属,协助分管校长接待来校的家属,做好后续安慰工作。
6.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安抚等工作;按照相关规定配合政府做好信息发布和舆情引导工作;关注事件发展,控制恶化态势,及时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七、事故处理
1.报告程序
发生溺水事故时,应及时采取有效的救治措施,并立即向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报告。学校及时启动本预案,并立即将事故概况快速报告当地政府、教育局、公安部门。
2.时间要求
发生溺水事故时,应及时向市教育局等有关部门报告。
3.报告内容
报告内容要简洁明了,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事故类别、初步判断事故原因、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等情况。
学校发生学生溺水事故时,应当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规定的原则和程序等,及时实施救助,并进行妥善处理。
八、预案演练
1.本预案由学校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管理、解释、实施。
2.本预案发布后,校领导小组要对相关人员进行预案解读培训,每学年至少组织1次演练。
3.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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