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经济职业学校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青岛经济职业学校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
为了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事件造成的损失,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秩序和校园稳定,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青岛市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操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分级分类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对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活动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妨碍,或对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危害,需要学校、市教育局等有关部门、政府立即处置的紧急事件,一般可分为四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台风、冰雹、暴雨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学校建筑质量安全事故、学校设备质量安全事故、重大火灾安全事故、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学生拥挤踩踏事故、外出大型活动安全事故、外来暴力侵害事故、危险品安全事故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集体食物中毒、传染性疾病、群发性疾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师生身体健康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非法集会、示威游行、集体上访等群体性事件,试卷泄密、考场失控、群体作弊等各类统一考试安全突发事件。
按照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Ⅳ级(一般)指突发事件影响范围较小,可控性较好的;Ⅲ级(较大)指突发事件影响范围较大,情况较严重,较难控制的;Ⅱ级(重大)、Ⅰ级(特别重大)指突发事件影响范围大,发生重特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
三、组织机构
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校长任总指挥(重大事件由教育局局长任总指挥),行政相关人员为成员,下设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警戒疏散组、医疗救护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理组、后勤保障组等有关应急小组。
1.突发安全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及其职责
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王建鹏、郭俭
成 员:于朝、左茜、臧雪
职责:
(1)发生突发安全事件时,由应急领导小组发布应急救援命令、信息;
(2)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及现场安全保卫,事故区域警戒行动;
(3)及时向上级汇报突发安全事故情况;
(4)做好现场安全疏导和人员紧急疏散工作,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
(5)配合上级和有关部门开展救援工作,开展处理善后事宜。
2.设立现场处置机构及其职责
(1)综合协调组
组长:臧雪
成员:王德文
职责:及时做好事故情况汇报,保持信息畅通,做好与有关部门的综合协调工作。
(2)抢救救援组
组长:王德文
成员:孙秀卿、江帆
职责:主要承担现场人员的抢救救援工作。
(3)警戒疏散组
组长:辛念
成员:刘琨、张功友、于博
职责:主动或配合做好现场保护、危险区人员撤离、维护现场秩序、劝说围观人员离开现场。
(4)医疗救护组
组长:郑晓
成员:孙秀卿(兼)、江帆(兼)
职责: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抢救或向临近医院及时疏散治疗工作。
(5)事故调查组
组长:姜晶
成员:刘昕瑜
职责:组织人员对现场进行分析,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并提出预防事故的措施。
(6)善后处理组
组长:臧雪
成员:姜晶、王德文
职责:做好突发安全事件的善后工作。
(7)后勤保障组
组长:肖传龙
成员:杨峥嵘、杨楠
职责:负责现场抢救救援的物资、车辆保障工作,保障交通的畅通无阻,协助做好救援工作。
四、应急响应
1.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总指挥立即启动本预案,负责指挥协调,各应急小组成员迅速进岗到位,分工协作进行自救,及时切断危险源,预防和制止事故、疫情、破坏活动等的进一步扩大、保护好现场。
2.较大及以上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总指挥在启动本预案的同时,立即上报市教育局等有关部门,并在各级领导部门的统一领导指挥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五、有关要求
1.对参与应急处置工作表现突出的人员,予以表彰;对参与应急处置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2.根据工作需要和形势发展,将及时修订完善本操作手册,定期、不定期开展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演练。
3.本操作手册由制定单位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流程示意图









较大及以上事件同时上报教育局等有关部门 |

报警电话:110 医疗求助:120 火警电话:119 交通事故:122 天气预报:121 |

评估总结 (上报教育局) |

后期处置 (善后处理、恢复重建) |

应急结束 (由总指挥宣布) |

扩大应急 (视情况请求教育局等有关部门支持) |

应急处置 (视情况成立相关小组参加处置) |

预案启动 (由总指挥发出指令) |

先期处置 (一般事件由学校自行处置) |


后勤保障组 |
善后处理组 |
事故调查组 |
医疗救护组 |
警戒疏散组 |
综合协调组 |
抢救救援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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