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立德树人>制度建设

青岛经济职业学校校园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制度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7-09 浏览次数: 【字体:

青岛经济职业学校校园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制度

为建立健全预防、发现、制止、处置学生欺凌与校园暴力机制,切实维护校园安全,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鲁政办发〔2022〕16号)等法律法规和2017年,教育部等11部门共同印发了《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和2024年教育部《关于开展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防范治理专项行动和成立治理委员会的要求》,特制定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制度

一、组织机构

1.校园欺凌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为了有效预防、妥善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保护学生身心健康,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学校成立校园欺凌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建鹏、郭俭

副组长:于朝、左茜、臧雪、邵静、马建、黄旻

成 员:姜晶、张晓燕、孙赟杰、高智慧、邴丽萍、肖传龙、刘昕瑜、王德文、郑晓、刘懿莹、辛念 琨、杨峥嵘张功友、全体班主任、护学岗、护校队、保安学生会成员、各班班长

2.工作小组

学校防范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设立综合协调、应急救援、宣传报道、后勤服务、安全督导6个职能小组,其职责:

(1)综合协调组:办公室牵头组建。其职责:负责组织召集有关会商会议,承办综合协调、信息报送、公文运转、会议纪要、领导讲话等组织工作,开展突发事件信息分析研判,提出应对建议,组织协调突发险情的处置,保障指挥体系的正常运行,负责维护现场治安秩序,根据需要依法实施现场管制。

(2)应急救援组:由学生处负责牵头组建,总务处参与。其职责:加强日常安全监测防控、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协助相关领导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调度救援队伍参与应急救援,承担救援保障任务,组织学生紧急疏散撤离;为险情处置提供解决方案、技术支撑;负责组织应急预案的编制和演练,承担学生的应急能力培训工作,协调灾害事故保险赔偿。

(3)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组:由卫生室牵头。负责医疗救护、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心理干预、食物中毒现场调查处置等工作。

(4)宣传报道组:由办公室负责牵头组建,校团委、教务处参与。其职责:协助市宣传部门接洽新闻媒体,组织开展新闻发布,协调人员接受采访,配合媒体做好典型事迹宣传报道;关注舆情动态,及时回应公众关切,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参与面向公众的宣传文稿审核,衔接对外宣传报道、灾情公告、安全提示等信息发布的相关工作。加强校园安全宣传教育、心理辅导、自我防护教育工作。

(5)后勤服务组:由总务牵头组建。其职责:负责做好值班值守人员后勤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应急救援人员的物资、生活保障,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

(6)心理辅导组:由学校心理教师牵头组建。其职责:辅导被欺凌学生的工作,特别是学生心理的疏导与跟进,参与负责调查事故原因。

3.学校防范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的职责

(1)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细化的校纪校规,明确不同欺凌行为的惩戒措施,确保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制定细化校纪校规,明确不同欺凌行为的惩戒举措。

(2)德育处分管主任和安全办主任负责制定和执行预防和打击校园欺凌教育方案,对全校预防和打击校园欺凌教育工作进行跟踪监管。

(3)年级主任结合年级工作实际落实学校预防和打击校园欺凌工作方案,并对本年级各班开展预防和打击校园欺凌教育过程和教育效果进行跟踪监管评价。

(4)班主任负责本班预防和打击校园欺凌教育工作,落实学校和年级工作要求,组织开展各项教育活动。

(5)将校园欺凌防治工作纳入校长学期或学年考评,纳入学校相关岗位管理人员、相关教师、班主任学期和学年考评。

(6)每学年至少组织一次面向全体教职员工的学生欺凌防治专题培训,提升发现、识别及处置学生欺凌能力。

二、常见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的鉴定与处置

校园暴力是指在校内或校外,学生之间通过语言、行为、网络等手段实施的身体或心理上的伤害行为。学生欺凌则是指学生之间通过反复的、持续的、恶意的行为,对其他学生进行侮辱、恐吓、排挤等,以达到自己的目的。常见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的鉴定形式包括以下方面:

1.言语侮辱:包括恶意的嘲笑、讽刺、谩骂等。

处理:批评教育、发书面告诫书、记入档案、跟踪督促改正。

2.身体伤害:包括推搡、打耳光、扯头发、恶意伤痕等。

处理:由治理委员会调查处理,严重者给予开除处理。

3. 社交隔离:包括排挤、孤立、不让参与集体活动等。

处理:由治理委员会调查处理,严重者停课反省一周。

4.网络欺凌:包括在社交媒体、游戏平台上进行恶意的评论、恐吓、曝光隐私等。

处理:由治理委员会调查处理,必要的经济赔偿,并处以停课一周反省。

对欺凌行为具体事件的鉴定和处罚,由治理委员会集中决策。

三、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的预防措施

1.加强教育:学校提高对学生品德教育和法律意识的培养,让学生了解什么是正确的行为和交往方式。

2.建立规则:学校制定明确的校规,明确禁止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行为,并加强对学生行为的监管。

3.建立举报机制:学校建立举报机制,鼓励学生积极举报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行为,并对举报者给予适当的奖励和保护。

4.加强师生沟通:教师密切关注学生的行为和情绪,及时发现和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

5.家庭参与:家长与学校保持密切联系,共同关注孩子的成长,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时干预。

6.提供心理支持:学校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帮助学生处理心理问题,防止因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导致的心理创伤。

7.加强安全措施:学校加强和完善校园安全设施,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防止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事件的发生。

8.公布防治电话、邮箱和法治副校长、分管安全工作校领导电话,对来电反映情况落实首问负责制度,及时处理相关问题。学校设置防欺凌举报电话和咨询热线以及防欺凌举报信箱,在学校的公示栏、学生通道、学生宿舍等明显位置公开。

9.每班每学期至少组织2次学生欺凌防治主题班会:开学第一周和期中考试后第一周。

10.在楼道、天台、储物间等隐蔽场所做到视频监控全覆盖。通过这种方式,不仅可以有效预防欺凌行为的发生,还可以为后续调查和处理提供有力证据。

11.培训教职员工和家长:学校将定期开展学生欺凌防治专题培训,提升教职员工识别、应对能力以及干预处置水平。同时,学校还将加强与家长的沟通联系,定期组织家长会议,向家长宣传防治知识,提高家长的重视程度和干预能力。

12.关注困境学生:及时做好生活照料、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等工作。对于家庭贫困、父母离异、身患重病等困境儿童,学校将采取更加积极的措施,确保他们的身心健康得到充分保障。

13.制定和下发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手册:手册内容应该通俗易懂、便于操作,便于帮助教师和家长了解防治知识,提高防治能力。

14.争取法律支持:为了提升我校防范治理能力,学校将积极争取法律咨询、心理辅导、行为矫正、技防建设等方面获得相关部门支持,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四、宣教培训

1.充分利用学校公众号、网站、内部刊物、举办专题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学生欺凌安全知识宣传、培训和教育活动。

2.定期对学校防范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进行预案解读培训,使其熟悉应急职责、响应程序和处置措施,切实提高应急联动处置能力。

3.每学年至少开展1次案例式、情境式教育教学活动。

4.每学年至少组织1次校园欺凌防治教师培训,3年轮训一遍,心理健康辅导师和班主任每学期至少参加1次校园欺凌防治专题培训。

5.邀请法治副校长每学期至少到学校做1次辅导讲座。

6.每学期对全体学生开展针对性地防范欺凌专题教育,提高学生防欺凌能力,增强法律边界意识和行为底线。

7.组织开展家长培训,帮助家长了解防治欺凌知识,增强法治意识,落实监护责任。对实施欺凌学生和被欺凌学生监护人开展针对性家庭教育指导。

五、学生欺凌的监测

1.学校要建立学生欺凌与校园暴力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及时收集信息,做好评估,对可能发生的校园安全事件进行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处置。

2.学校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对管理区域、教学业务的风险进行认真排查、评估,有针对性地制定应对措施,做好学生欺凌与校园暴力风险的预防及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3.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防治学生欺凌专项调查,密切关注重点群体。要全面摸排家庭关系紧张、经常性违反校规校纪、有厌学逃学行为、有拉帮结派或暴力倾向、行为孤僻和内心自卑学生,按照“一生一册”强化教育引导和关爱帮扶。

4.重点关注隐性辍学学生和因身体条件、家庭背景或学习成绩等原因处于弱势或者特殊地位的学生,全面摸清底数,及时掌握其生活状态、心理状况,加强日常关爱帮扶,做到“一人一档”“一生一案”。

5.根据历年校园安全事件汇总及市教育局的预测等,对本校的学生欺凌工作的状况进行分析、研判;对于外地发生前车之鉴应按照“高度敏感、注重关联”的原则,对本校的学生欺凌与校园暴力风险现状进行分析借鉴,及时完善防控应对措施。

6.校长谈心日。每学期每位校领导至少拿出3个半天时间开展谈心活动,畅通学生倾诉渠道,对重点关注学生要个别约谈。

7.一案一档台账:对学生欺凌工作加强台账管理,建立学生欺凌案事件处置档案,对认定为学生欺凌的事件,要纳入“一案一档”管理,详细记录涉事学生信息及案事件起因、经过造成后果和调查处置过程、处理结果等。

8.心理筛查台账:常态化关注学生思想动态,每学年开展1次学生心理健康筛查,建立心理异常学生和跟踪教育情况台账。

六、应急处置

1.先期处置

学生欺凌事故发生后,学校领导小组应立即采取先期处置措施,立即启动相关预案的应急响应,疏散现场周边无关人员,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在校外发生涉及我校学生的突发事件,要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做好应急处置和善后工作。

2.响应分级

(1)没有且不可能造成人员伤亡、仅有少量财产损失的校园安全事故,由分管校领导指挥处置。

(2)发生人员轻微伤害的,有较大财产损失的校园安全事故,由校长领导指挥处置。

(3)发生人员重伤以上或者出现死亡的情况,有重大财产损失的校园安全事故,由属地政府有关部门领导处置,领导小组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并在属地政府领导下参与处置。

3.应急处置措施

(1)预先处置。事件发生后,学校立即启动学校学生欺凌事件应急预案,采取有力措施保障人员安全,尽力维护现场秩序。并根据实际需求拨打110、120等应急电话。

(2)及时报告。在事件发生后立即报学管处,15分钟内报学校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半个小时内上报市教育局。信息上报主要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物、简要经过及当前结果等。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报告后,要及时向市教育局报告,并由办公室及时做好舆情引导工作。

(3)强化调度。校长是学校现场处置责任人,负责学校内部人员、经费、车辆的安排、调配。当上级应急处置人员到达现场后,服从上级部门的指挥调度,落实应急处置措施。在处理校园欺凌事件的紧急情况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小组组长有临时处置权。

(4)控制事态。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与当地公安、司法等职能部门联系,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学校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与上级职能部门联系。要配合有关部门控制现场,保存视频证据,保护学校及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避免造成更大损失。

(5)证据保密。要注意保存视频,未经学校防范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和公安机关的共同见证下,任何人不能擅自查看、拷贝和转发相关视频。要组织对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等进行调查分析

(6)引导舆情。事件发生后,要迅速拟好新闻通稿,由办公室把关、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小组组长审定以后,对外发布。

(7)稳妥善后。在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理基本得到控制后,要做好家长、学生等当事人的善后工作,对受到心理影响的师生,要安排人员做好心理疏导;对在校园欺凌事件中受到伤害的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做好保险理赔和家属安抚工作。同时,要迅速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七、附则

1.关于对欺凌行为的鉴定和处罚,由治理委员会集中决策。

2.本制度将根据新情况和相关司法部门的意见建议每学年修改,逐步优化完善。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