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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经济职业学校校内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7-09 浏览次数: 【字体:

青岛经济职业学校校内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一、保安

1.学校传达室人员必须全面履行门卫职责,按学校规定时间开关学校大门。学生在校上课期间,学校大门必须呈关闭状态。

2.建立外来人员进出登记制度。进校人员必须出示有关证件并填写登记表。传达人员要坚决杜绝闲杂人员进入学校。

3.学生上课期间,学校不允许家长随意进入学校。家长为学生送学习用品等,一律由传达人员转交,家长不得进入学校,若家长需接走孩子,由传达人员通知有关教师将学生带到传达室,经有关教师落实后方可接走。

4.传达人员应坚决杜绝学生在校期间内以任何理由随意离校,如果有特殊原因需离校,必须有班主任老师的电话说明或文字证明。

二、护导

1.每一位教职员工都是学校安全工作者,具有随时保护、询问、监督、提醒学生注意安全的责任,随时排除各项安全隐患。

2.护导教师要严格遵守上岗时间,认真履行护导职责,做好行为习惯的督促和检查。如有特殊情况向上级请假,并找人调换,不得空岗或擅自离岗。

3.在教学楼走廊内、楼梯上,必须沿右侧排成单行或两行有序行走,不得拥挤。上、下楼梯如遇突然停电,不得起哄、推搡、严防挤压等事故发生。

4.班主任教师要教育学生不在校园内奔跑、打闹、做危险的游戏;护导教师要认真进行巡视、护导,随时提醒学生注意安全。

5.教育学生不在教学楼内将任何物品向上抛掷,不在窗台上放置易倒、易碎物品。

6.积极与公安交通部门协作,在学校附近的路口,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和临时标志。

三、值班

1.学校要保证二十四小时日夜值班,夜间值班人员必须保证3人以上。夜间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每夜至少要对校园及教学楼巡视两遍。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警,同时向校长汇报。

2.节假日、寒暑假期间,学校要每天至少安排一名校级领导带班一名中层值班及传达三名人员值班。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每班至少要对校园及教学巡视两遍。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警,同时向带班领导或校长汇报。

3.值班人员应做好值班记录。

四、清校

1.教师在离开办公室前和每天放学时,要查看办公室和教室。

2.要注意关好门窗、微机、饮水机、空调、电灯开关及电源总开关。

3.每天晚自习后,传达人员要进行清校,对校园进行巡视,对学校所有楼层进行检查,包括各教室、专用教室、办公室、洗手间门窗、电源、用水关闭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五、集会

1.学生集会,由各班主任负责带队,按照学校指定的路线依次靠右行走,到指定的地点集合。带队教师要注意组织疏导、安置,确保学生安全。

2.学生集会时,由集会召集人负责安排好各班站队位置,各班主任负责学生纪律,保证学生有序。

3.学生集会后,由集会召集人负责组织指挥散会,由各班主任负责带队,按照学校指定的路线依次靠右行走回教室。带队教师要注意组织疏导,确保学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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