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经济职业学校校舍安全预警制度
青岛经济职业学校校舍安全预警制度
根据教育局学校安全工作要求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预警工作要做到“三定”和“三及时”。
一、三定:定时、定人、定内容
1.定时:每天由校舍管理人员,电工,兼职消防员对学校校舍进行安全巡查。每月进行月检。
2.规定内容:校舍和设施安全、防火安全、用电安全等。
3.定人:上述每一项安全内容实行专人负责,并做好记录。
二、 三及时:及时报告、及时处理、及时记录
1.发现学校教育设施有安全问题时,要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并设立安全警示标志。
2.检查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校长。
3.对平时工作中安全问题的处理,有关领导、责任人要做好处理过程的记录。
4.将检查的内容、发现的问题、整改的意见、处理的办法与结果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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