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立德树人>制度建设

青岛经济职业学校卫生室消毒制度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7-09 浏览次数: 【字体:

青岛经济职业学校卫生室消毒制度

一、卫生室所用的敷料,物品必须用高压消毒器消毒30分钟(从达到高压指定温度算起)。

二、使用过的医疗器械必须用2%强化戊二醛灭菌剂消毒,器械消毒液每周更换二次(每周二、五更换)。

三、将使用过的一次性注射器及医疗物品必须用1:100浓度的84消毒液浸泡30分钟(将针头与针管分开浸泡),取出后送往医院焚烧炉销毁。

四、消毒过的物品与未经消毒物品,要分别放置。严禁混放或混用。经过消毒物品,必须注明消毒时间。处理外伤器械与注射使用器械不得混用或混放。

五、办公用品及有关物品、器械台、桌椅子 、门把手、空气等,每天要用1:100的84液消毒紫外线灯照射20分钟。

六、保健人员在进行治疗前必须用流水洗手和消毒。接触病人和传染病源后,要进行流水洗手和消毒,避免医源交叉感染。

七、卫生室及治疗室,每天下班前要用紫外线灯进行照射30分钟,离物品1米。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