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经济职业学校宿舍楼安全管理规定
青岛经济职业学校宿舍楼安全管理规定
一、全体师生要加强安全知识学习,提高防火、防电、防盗意识。
二、宿舍楼内严禁烟火,严禁擅自接电源、乱拉电线和自行安装使用电器,禁止使用电炉、热得快、电褥子等电器,禁止使用蜡烛。
三、爱护消防设施、器材,严禁私自移动挪用或破坏,严禁占用消防通道。
四、严禁将体育器械、管制刀具、易燃易爆、有毒和化学等危险物品带入宿舍楼。
五、节约用水,离开时要随手关好水龙头。
六、离开宿舍应认真检查,做到人走灯灭、人离电断,并关锁好门窗。
七、不得私自将外人带入宿舍,不得私自配钥匙,不单独在楼内活动。
八、严格请、销假制度,外出活动必须2人以上,熄灯后严禁外出。
九、在宿舍楼走廊里、上下楼梯时要右行礼让,严禁拥挤抢行、追逐打闹。
十、任何情况下严禁攀爬楼层、门、窗、凉台等;清扫卫生时,二楼以上严禁将身子探出窗外擦拭;突遇火灾等危急情况时,严禁跳楼,按照安全路线有序撤离。
青岛经济职业学校
2024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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