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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经济职业学校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7-09 浏览次数: 【字体:

青岛经济职业学校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校住宿学生日常管理,保证全体住宿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学生宿舍安全卫生、健康文明、规范和谐的生活秩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特制定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生宿舍安全管理

1.校内住宿采用资格审查制度,安排符合住宿条件的学生入住。凡不符合住校条件、未经登记批准擅自住校者,对当事人给予批评教育和相应处罚。

闲杂人员不得进入学生宿舍,会客在规定时间进行,校外来访者(含学生家长)须出示有效证件在管理室登记,并在规定地点会客;学校一切执行公务人员须出示相关证件在管理室登记方能进入。

2.住校生必须严格遵守作息制度,按时起床,预备铃前必须离开寝室,不得借故赖床不起,如患病需持医院或我校校医证明,经宿舍管理员准许,方可留室。

按时就寝,熄灯后严禁讲话,保持室内安静。

宿舍按学校作息时间统一开关大门。宿舍闭门后因特殊情况要外出的,由学生本人申请,宿舍管理员审批同意并告知相关班主任、家长同意后,向管理员出示有效证件予以登记方可出校。

3.住校生严格按规定住宿,不得随意调换床位和寝室,不得私自挪动床位,不得擅自调换门锁,更不得借故在外留宿。有特殊原因,必须事先向宿舍管理员请假,批准后方可离室,凡未经允许私自在外过夜,立即通知监护人并取消住校资格。

4.建立寝室值日制度,室长全面负责本室管理工作,建立轮流值日制度,保持室内整洁,就寝时室长一定要检查本室同学到位情况,凡晚回或未归同学应及时向宿舍管理员汇报。

5.保持内务整洁,学习生活用品摆放有序,检查发现内务杂乱,勒令停止整顿,经教育不改者取消住校资格。

6.严禁私自接电、改换照明及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使用汽油炉、酒精炉、电炉等燃具,严禁将非生活、学习用品带入寝室。违者根据情节给予处罚。严禁熄灯后点蜡烛,凡发现点蜡烛者,给予严重处罚。同室知情不报者给予相应处罚。

7.爱护宿舍公共设施,无意损坏者按价赔偿,故意损坏者加倍处罚。爱护公共财物,各自保管好自己的物品,以防丢失。未经他人同意不得擅自拿用,否则被视为偷盗行为。

8.遵守公共秩序,保持寝室安静,按时熄灯,不得吵闹喧哗影响他人休息,不准在室内使用各类音响,不准看低级趣味的刊物。严禁抽烟、喝酒、玩牌等有碍身心健康的活动,违者严肃处理,取消住宿资格。

9.严禁携带有毒、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危害物品进入学生宿舍;严禁携带反动、淫秽的书刊、音像制品进入学生宿舍。

10.不在宿舍墙壁上张贴各类海报、广告、启事和其他未经学校允许的张贴物;学生不得在宿舍内从事任何经商、出租活动;各类商贩不得进入学生宿舍。

11.坚决制止不良行为,宿舍内不许酗酒、行令划拳,禁止乱抛瓶罐等物,严禁寻衅滋事、打架斗殴。

12.增强防盗意识,离开寝室必须反锁房门,关好窗户,寝室钥匙不得转让他人。个人物品要妥善保管,学生携带大件物品外出,须主动向宿舍管理员出示证件予以登记方可外出。宿舍区内发现被盗案件应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宿舍管理员报告。

13.学生外出实习或请假不在学校住宿,应到管理室予以登记,并将贵重物品妥善保管。

14.学生宿舍发生治安案件由学生处协助公安机关负责侦破查处,宿舍管理员负责协助配合工作。

15.爱护宿舍内配备的消防设备和灭火器材,不得随意动用,如发现损坏和人为破坏及时报告宿舍管理员。

16.发现火警时应及时采取报警、灭火、疏散等有效措施,将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17.宿舍管理员应建立住宿学生及其家长档案,登记特异体质学生信息,确认住宿生班级管理和班主任联系方式,记录学生家长和班主任的联系电话。

18.每晚熄灯后,宿舍管理员应认真巡逻宿舍及周边环境并督促学生就寝,同时认真检查门、窗、水、电。巡逻时若发现学生生病,应及时与值班校医联系诊治,严重的要立即送往医院,并告知家长和班主任。

学生上课后,宿舍管理员应逐个检查宿舍。发现滞留在宿舍的学生要问明情况,如有生病的学生,要及时采取救治措施,并立即通知家长和班主任。

19.严禁攀爬楼层、门、窗、凉台等;清扫卫生时,二楼以上严禁将身子探出窗外擦拭;突遇火灾等危急情况时,严禁跳楼。

20.在宿舍楼走廊里、上下楼梯时要右行礼让,严禁拥挤抢行、追逐打闹。

二、学生宿舍水电管理

1.学生宿舍用水、用电要坚持安全、节约、限时的原则。

2.严格按照作息时间供电。

3.学生应爱护用电设施,不得私接电线,改装供电线路、变更电器位置,私动供电设施,出现故障及时向宿舍管理员报修。凡使用大功率电器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至开除学籍处分。

三、学生宿舍设施设备的维修

1.学生宿舍的维修由相关部门负责。

2.学生宿舍维修范围:宿舍区内的门、窗、玻璃、水电设施、家具设备、空调、房屋等设施设备。

3.相关部门应定期检查维护宿舍各类设施和用品门、窗、水、电、床、柜、暖气等,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消除安全隐患。

4.维修人员在工作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杜绝责任事故的发生和留下事故隐患;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按时完成维修任务,做到小型维修24小时内完成,紧急维修当日完成,大型维修向学生说明原因并尽快解决。

5.人为损坏公物,经查实,由当事人按规定办好手续后方可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责任不清的,由全寝室成员共同承担。

四、学生宿舍家具设备及用品管理

1.学生宿舍配备的家具设备和各种用品,是保证学生生活和学习所必需的用品。管好、用好、爱护公共财产,是管理人员和学生共同的责任。

2.室内家具、设备用品由宿舍管理中心统一配置、发放。入住后宿舍管理员将予以详细登记学生签字认可。如有缺少应立即到管理室登记,没有及时登记的以丢失论处,责任自负,照价赔偿。

3.住宿人员应爱护室内家具、设备和各种用品,无论属个人使用或集体使用,学生均负有使用、爱护、管理责任,不可随意挪动或私自拆卸、调换、损坏、丢弃等。

4.宿舍管理员应经常提醒学生爱护室内家具、设备及各种用品,加强管理,防止丢失和损坏。学生宿舍调整时,学生不得搬动原宿舍的家具设备及用品。

5.各类维修及故障排除均由工作人员负责进行。为保障安全,禁止学生擅自处理。学生应尊重、支持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干扰其工作。

五、学生宿舍公共秩序

1.入住学生宿舍的全体学生必须共同维护宿舍的正常生活秩序,共同创造健康、文明、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

2.未经准许男生不得进入女生寝室,女生也不得进入男生寝室。

3.不得在宿舍内踢足球,打篮球等易损坏公物或影响他人安全的活动,因此损坏的门窗、玻璃要加倍赔偿。

4.学生应严格遵守学校作息制度,按时休息。宿舍内不得喧哗,嬉戏、大声播放各种音响或做影响他人学习、休息的行为。

5.宿舍走廊、楼梯、过道不得停放自行车、摩托车或堆放杂物。单车、摩托车一律放入车棚内。

6.严禁在宿舍内聚众赌博,一经发现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六、宿舍文明公约

热爱宿舍,讲究卫生,勤于内务,保护环境。

关心集体,爱护公物,热爱公益,互敬互助。

遵守法纪,维护秩序,见义勇为,弘扬正气。

崇尚科学,重教尊师,自强不息,提高素质。

诚实守信,助人为乐,健康生活,增强体魄。

行为检点,举止文明,说话和气,礼待宾朋。

衣冠整齐,言谈有度,节水节电,宿舍和睦。

按时作息,遵守纪律,团结协作,争创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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