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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经济职业学校食堂食物中毒报告制度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7-09 浏览次数: 【字体:

青岛经济职业学校食堂食物中毒报告制度

一、轻微食物中毒

1.及时救治中毒者,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并详细讲述事情发生经过。

2.停止食物销售,保护现场,封存可疑食品,安抚好其他轻微的中毒者,并立即与医院联系,送往治疗。

3.保护现场,关闭有关通道门,控制员工和外来人进出、接触,通知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

4.进行内部清理,并由部门负责人寻找中毒原因,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相应的调查。

5.留样食品及留样记录备好送有关职能部门检查、化验。

二、重大食物中毒

1.立即停止食物销售供应,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配合医务人员进行抢救,并向卫生和相关部门报案。

2.封闭内部通道,关闭大门,不准工作人员和外来人员进出、接触,等有关部门调查,准备好员工健康证及食品留样记录、留样食品。

3.保护好现场,进行内部清理,寻求中毒原因,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并如实回答调查人员的问话。

4.化学性食物中毒要追究原料来源源头,看是否是人为破坏,并对所有现场人员进行现场询问,检查有无化学毒素,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工作。

5.把留样食物及留样记录及时送往有关部门检查、化验,并准备好各种餐用具送交卫生部门进行化验。

6.对轻微中毒者无需送医院的,要现场进行安抚、救护,进行疏导,保持现场稳定。

7.积极做好一切善后亲属的安慰工作,安排好他们的生活,使影响降低到最低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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