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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经济职业学校食堂餐厅卫生检查制度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7-09 浏览次数: 【字体:

青岛经济职业学校食堂餐厅卫生检查制度

为加强食堂卫生的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确保食堂饮食卫生安全,维护我校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特制定食堂卫生检查制度。

一、检查内容

1.采购“索证”台账。

2.从业人员的健康证、身体外观以及着装(工作服、帽、口罩等)。

3.作业区、餐厅环境卫生,以及防蝇、防鼠、防蟑、防尘等设施。

4.各种原材料,食品、调味品的放置、保质期。

5.食品加工烹饪过程,成品成熟度。

6.有碍食品卫生安全的其他内容。

二、食堂餐厅卫生检查工作领导

组 长:王建鹏郭俭

副组长:臧雪

成 员:肖传龙、王德文

职责:负责督办学校食堂工作的规范操作、负责提醒食堂工作人员进行日常全过程的自检自查及整改工作。负责监督学校食堂餐厅卫生工作,负责相关会议的召开及工作部署及推进,负责膳食委员会督查问题的整改推进。

1.由主管行政副校长,工会,总务处,校医会同相关部门人员或代表进行不定期检查和工作指导。

2.由食堂管理员组织员工进行日常全过程的自检自查。

三、检查人员工作职责

1.牢固树立食品卫生安全无小事的思想意识,认真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知识,认真按时检查,严格把关。

2.检查中发现问题必须责成有关人员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坚决杜绝走过场;做到“三不放过(问题原因不查明不放过、责任人不查明不放过、问题无措施整改不放过)”。

3.善于听取食堂工作人员的合理意见和建议,听取广大师生的意见和建议。

4.积极协助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和卫生防疫部门的检查工作,接受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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