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经济职业学校食堂餐厅卫生检查制度
青岛经济职业学校食堂餐厅卫生检查制度
为加强食堂卫生的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确保食堂饮食卫生安全,维护我校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特制定食堂卫生检查制度。
一、检查内容
1.采购“索证”台账。
2.从业人员的健康证、身体外观以及着装(工作服、帽、口罩等)。
3.作业区、餐厅环境卫生,以及防蝇、防鼠、防蟑、防尘等设施。
4.各种原材料,食品、调味品的放置、保质期。
5.食品加工烹饪过程,成品成熟度。
6.有碍食品卫生安全的其他内容。
二、食堂餐厅卫生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建鹏、郭俭
副组长:臧雪
成 员:肖传龙、王德文
职责:负责督办学校食堂工作的规范操作、负责提醒食堂工作人员进行日常全过程的自检自查及整改工作。负责监督学校食堂餐厅卫生工作,负责相关会议的召开及工作部署及推进,负责膳食委员会督查问题的整改推进。
1.由主管行政副校长,工会,总务处,校医会同相关部门人员或代表进行不定期检查和工作指导。
2.由食堂管理员组织员工进行日常全过程的自检自查。
三、检查人员工作职责
1.牢固树立食品卫生安全无小事的思想意识,认真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知识,认真按时检查,严格把关。
2.检查中发现问题必须责成有关人员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坚决杜绝走过场;做到“三不放过(问题原因不查明不放过、责任人不查明不放过、问题无措施整改不放过)”。
3.善于听取食堂工作人员的合理意见和建议,听取广大师生的意见和建议。
4.积极协助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和卫生防疫部门的检查工作,接受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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