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经济职业学校食品粗加工管理制度
青岛经济职业学校食品粗加工管理制度
一、粗加工必须在粗加工间进行;切配必须在专区或专室。加工前要检查食品原料的卫生质量,剔除不可食部分。
二、食品粗加工间应配备足够的食品原料清洗池,蔬菜、肉禽制品、水产品要分池清洗,水池上要标有 “水产品”“蔬菜”“荤菜”等标志。
三、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要有明显标志。
四、冷冻的水产畜禽肉类应解冻彻底。蔬菜应清洗干净方可加工。
五、清洗后的食品应保持清洁,盛放清洗后原料的容器不能着地堆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
六、冰箱专人管理,定期化霜消毒,保持清洁。经常检查食品质量,半成品与原料分开存放,冰箱内食品不得重叠。食品应存放在清洁的容器内,不得直接接触冰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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