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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经济职业学校食品安全组织领导和民主监督制度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7-09 浏览次数: 【字体:

青岛经济职业学校食品安全组织领导和民主监督制度

为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和民主监督制度,最大限度防范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并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执行,领导小组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

一、领导小组职责

组 长:王建鹏郭俭

副组长:臧雪

成 员:肖传龙、王德文

职责: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供货者进入或退出评价机制;研究、解决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重大问题。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监督、管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供货者进入或退出评价机制;明确食品安全岗位职责;制定食品安全培训计划并组织开展培训;制定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应急处置预(方)案并组织开展演练;承办日常工作。

三、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校长: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食品安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领导小组成员的工作职责;安排部署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改善学校食品安全软硬件条件。

分管副校长:协助第一责任人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抓好学校食品安全日常管理;组织食品安全管理的自查自纠。

食品安全管理员: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组织实施学校食堂供餐工作。督促从业人员遵守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落实岗位责任;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考核;实施从业人员每天的健康检查、岗前教育和培训;组织对购进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进行查验,落实索证索票、食品留样等制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档案;组织对不合格或疑似不合格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标识、记录,并移出食品处理区,依法依规处置;开展学校食品安全自查、风险排查和隐患整改;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其他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和“一岗双责”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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