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经济职业学校食品安全投诉受理制度
青岛经济职业学校食品安全投诉受理制度
为保证食堂食品卫生, 加强对食堂卫生的管理和监督,特制定本制度。
食堂卫生投诉处理具体由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收集投诉意见,同时对投诉意见及时进行分析、研究、反馈、督促整改和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1.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建鹏、郭俭
副组长:臧雪
成 员:肖传龙、王德文
职责:全面负责学校的食品安全投诉事件的处理、负责食品安全的检查及问题整改督办、负责食品安全相关会议的召开及工作部署及推进,负责膳食委员会督查问题的整改推进。
2.在食堂内设立意见箱,每天开启信箱收集食堂卫生投诉意见。对每起投诉举报要认真记录并及时处理。对重要案件和重大事件要立即报告相关部门。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学校相关规定,对被投诉的责任人,经查实违反有关食堂卫生规定和要求的,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有关责任人必须以书面形式作出整改意见。
4.食品安全管理员对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督办的投诉举报,要进行督查、督促有关责任人尽快处置,并收集汇总已调查处理的食品安全事故情况,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5.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由学校食堂第一责任人负责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成立联合小组配合相关行政单位,开展调查处理工作。
6.培训与教育
(1)根据对事故的分析和追查,对全体员工进行培训和教育。
(2)在原来的培训频次上增加内容和事例。
(3)增加现场的操作指导和监督。
(4)检讨整个操作流程,必要时修正不正确的操作方法,以杜绝以后的发生。
(5)制定预防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的措施和对策建议。
7.责任与处罚
(1)厨师长、各加工间责任人为直接责任人。
(2)管理员、食堂主任负有领导和监督责任。
(3)相关流程上的操作者负有直接责任。
(4)对于一般投诉的,根据原因分析结果对于直接责任者、领导和监督责任人各予以相应的处罚。
(5)对于严重的事故,学校根据相关制度予以处罚。
(6)出现质量事故的,除接受国家处罚外,还必须接受学校的处罚。
8.处理和对策情况的记录管理
(1)必须对所有的投诉件都进行详细记录。
(2)如果员工的投诉没有事实依据或者只是猜测的话,也必须以最大的诚意对待所有的投诉者。
(3)投诉件的处理和善后,应该尽可能地得到投诉者的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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