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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经济职业学校燃气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7-09 浏览次数: 【字体:

青岛经济职业学校燃气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加强学校燃气安全管理,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燃气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所有燃气设施的使用、管理、维护和检查等工作

三、成立燃气安全使用领导小组

组 长:王建鹏郭俭

副组长:臧雪

成 员:肖传龙消防安全管理人、王德文

职责:负责燃气安全的检查组织及整改督办、负责燃气安全会议的召开及工作部署及推进。

、燃气设施管理

1.学校燃气设施包括燃气管道、燃气表、燃气灶具、热水器等,由学校总务处负责统一管理。

2.燃气设施安装、维修、更换等工作,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承担,并确保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

3.燃气设施在使用过程中,不得擅自改动、拆卸、改装,确保设施安全可靠。

、燃气使用安全管理

1.燃气使用人员应接受专业培训,掌握燃气使用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2.燃气使用场所应保持通风良好,严禁使用明火加热。

3.燃气灶具、热水器等设备应定期检查,确保无漏气、堵塞、损坏等情况。

4.燃气表应定期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维修。

5.燃气管道应定期检查,发现泄漏、腐蚀等情况及时维修或更换。

、燃气安全检查

1.学校总务处应定期对燃气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燃气使用人员应每日检查燃气设施,确保安全使用。

3.学校应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燃气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安全无隐患。

、燃气事故处理

1.发生燃气事故时,立即切断燃气源,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人员疏散,

2.燃气事故发生后,立即上报学校领导、上级主管部门,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3.对燃气事故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追究相关责任。

、宣传教育

1.学校应定期开展燃气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燃气安全意识。

2.学校应组织燃气使用人员参加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操作技能。

、附则

1.本制度由学校总务处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制度旨在加强学校燃气安全管理,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各部门、各岗位人员认真贯彻执行,确保学校燃气使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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