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经济职业学校电工、配电室、安全管理制度
青岛经济职业学校电工、配电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电工必须持有上岗证,无证者不得从事接电工作。拉接电源、安装电器设备,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二、电工对学校的电器设备,必须经常检查,发现损坏、老化应及时维修更换,自身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书面报告学校领导,请求尽快解决,严防发生触电事故。
三、电工对师生发现的报修电器,应及时前往修理,如不能修复,应该暂停供电的需暂停供电,不得拖延耽误,预防发生意外事故。
四、学校放假前,电工要对全校电路状况应进行一次全面性的检查,不需用电的部位统一切断电源,确保假期安全。
五、配电室是学校教学、生活用电的控制中心,工作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认真管理好。
六、严格实行定期检查制度,确保学校供电正常,预防用电事故的发生。
七、非工作人员不准带入该房内,不准他人随便摆弄供电设备,注意保养、爱护公物。
八、房内保持整洁有序,门窗防护设施完好,专人负责关锁门窗。
九、配电房按规定配有消防器材,工作人员定期检查性能,学会使用,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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