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经济职业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制度
青岛经济职业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制度
为普及传染病防控相关知识, 深入开展健康教育工作,帮助师生掌握防控传染病的方法,提高自我防范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及青岛市教育局相关文件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高度重视学生健康工作。把学生流行病、传染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形成“校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师生员工一齐抓”的良好氛围,落实学校传染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
二、规范开展学生健康教育。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并纳入教学计划,每学期不少于6课时。要根据季节的变化和相关情况,将流行病、传染病预防知识纳入授课计划。设立专兼职授课老师,并有备课笔记或活动记录。
三、拓展学校健康教育路径。学校要充分利用黑板报、讲座、广播、视频、微电影、班(团)队活动、升旗仪式、校班会、校园电子屏幕、校园网、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开展丰富多样的宣传教育,引导学生了解流行病、传染病的有关知识,增强防控意识,掌握基本的卫生防控知识和防护技能。
四、做好校园通风消毒工作。按照《卫生清洁消毒指引》标准要求,落实学校日常通风消毒工作,传染病发生期间要遵照属地疾控机构的要求做好消毒工作。
五、严格执行预防控制措施。对患有传染病的学生,应根据医嘱采取相应的隔离治疗措施,在治愈前不得到校上课。患有传染病的教职员工和病原携带者,在治愈前不得承担教学工作。
六、做好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尊重学生身心成长规律,关注青春期教育,做好传染病发生期间的心理疏导工作。
七、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采取合理有效措施,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纠正不良饮食习惯,谨防病从口入。
八、落实疫情信息报告制度。学校一旦发现传染病,要按《传染病防治法》要求逐级负责、逐级报告,及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和属地疾控机构。如知情不报或隐瞒事情真相,将按照有关法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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