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经济职业学校餐具用具消毒制度
青岛经济职业学校餐具用具消毒制度
为保证食堂加工、销售环节的食品卫生,保障广大师生就餐的卫生安全。根据《食品卫生法》的相关规定,制定餐具清洗、消毒管理制度。
一、食堂售饭用的餐具.必须严格进行清洗、消毒,未经清洗消毒的餐具不允许售饭,食用餐具每次用后应洗净,保持洁净,做到“(四)洗”—刮、二洗、三消、四冲净。
二、洗刷餐饮器具必须有专用水池,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等其他水池混用。
三、洗涤、消毒餐饮具所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食品洗涤剂、消毒剂的卫生标准和要求。
四、食堂投入使用的各类餐具,必须高温杀菌、消毒.重复使用的餐具必须放入蒸箱,蒸气锅或消毒柜内高温杀菌消毒,方可投入使用。
五、食堂要设置专用的保洁柜,对清洗、消毒过的餐具进行摆放,严禁将干净的餐具裸露外表,防止二次污染。
六、蒸汽煮沸消毒温度在100。C,时间不得低于五分钟,臭氧、紫外线物理杀菌不得低于四十五分钟。使用化学剂消毒必须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中规定的比例配制,
七、餐饮具消毒要安排专人负责,按照有关消毒方法进行操作,并做好每次消毒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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