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经济职业学校2018—2019学年度优秀共产党员评选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加强学校党组织建设,提高党员素质,充分发挥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经学校党总支研究,决定评选2018-2019学年度校级优秀共产党员。
一、评选条件
1. 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2.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规党纪特别是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党性原则强,作风正派,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大局意识强。
3.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自我要求严格,朴实诚信,品德高尚。关心和支持学校党政工作,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勇挑重担,求实创新,立足本职岗位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教育、教学、后勤服务、管理等工作中有出色表现,为学校发展做出贡献。
4. 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护和关心学生,关心他人,乐于助人,团结同志。积极为师生解难题、办实事;对群众态度热情、服务周到,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群众威信高。
5.廉洁自律,认真学习并自觉带头执行党内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积极同一切腐败现象作斗争,不断增强自身拒腐防变的能力,自觉维护国家、集体和师生利益。
二、评选程序
1.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评选动员工作,讲明评选的目的、意义、条件和方法。
2.根据当年民主评议考核结果,将优秀等级的党员列为候选人,经全体党员和骨干教师代表进行投票评选,同意票超过60%即为通过。
3.党总支召开总支会逐一讨论研究确定优秀党员名单,并进行公示。
4.填写《优秀共产党员登记表》,整理先进事迹材料,并充分利用校园网、微信等平台进行大力宣传,号召全体党员、全体教职工向他们学习。
5.教师节期间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进行表彰。
中共青岛经济职业学校总支部委员会
2019年9月2日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