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经济职业学校校舍安全预警制度
根据教育局学校安全工作要求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预警工作要做到“三定”和“三及时”
一、三定:定时、定人、定内容
(1)定时:每天由校舍管理人员,电工,兼职消防员对学校校舍进行安全巡查。每月进行月检。
(2)定内容:校舍和设施安全、防火安全、用电安全等。
(3)定人:上述每一项安全内容实行专人负责,并做好记录。
二、三及时:及时报告、及时处理、及时记录
(1)发现学校教育设施有安全问题时,要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并设安全警示标志。
(2)检查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校长。
(3)对平时工作中安全问题的处理,有关领导、责任人要做好处理过程的记录。
(4)将检查的内容、发现的问题、整改的意见、处理的办法与结果做好记录。
青岛经济职业学校
2021年9月1日
青岛经济职业学校校舍安全责任制
校舍安全事关重大,为确保校舍和师生生命及财产安全,特制订校舍安全责任制。
一、校长是学校校舍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具体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将校舍安全工作纳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
2.完善学校各项安全工作制度,并抓好执行落实。对安全工作提供应有的组织和经费保障。
3.发生事故及时赶赴现场,指挥、协调救援工作。
二、总务处负责校舍隐患排查,具体职责:
1.定期检查校舍设施的完好情况,发现隐患及时排除,要做到使用和保养同步进行,每学期开学前要对校舍进行全面检查和维护,每月做好检查记录,确保校舍安全可靠。
2.校舍管理人员要每日对校舍及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应提出处理意见并组织整改。
3.电工人员要每日检查电气线路,对老化电线及时更换,防止因电线老化发生火灾。并确保楼道和厕所照明设施正常运转。
三、各部门(处室),负责所使用校舍的安全隐患报告工作,具体职责:
1.密切关注所辖办公室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总务处相关责任人。
2.教育和带领处室人员合理使用校舍设施,保持设施完好。
3.课间操、中午、下午放学要监督上课教师对学生上下楼梯秩序的管理,防止踩踏和其他事故发生。
四、班主任负责所用校舍安全工作。具体职责:
1.经常对学生进行爱护公物教育和安全教育。
2.班主任要经常对教室的墙壁、门窗、电器、电源等设施设备进行安全巡视、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总务处。
3.任课教师在课间、中午、下午放学时加强对学生上下楼梯秩序的管理,防止踩踏和其他事故发生。
青岛经济职业学校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