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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经济职业学校侯课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1-03-01  来源:办公室  浏览人数:1353

一、侯课时间

 

一般为上课前2分钟(含眼保健操),以铃声为准。实验室( 括微机教室)上课需要提前5分钟侯课。一般不得占用侯课时间正式 上课。

 

二、侯课教师的责任

 

1.在规定时间之前到达上课教室(含室外的操场),并在此之 前做好有关教学的各项准备性工作。

 

2.到达教室后,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提示学生安静下来,做好上课准备。

 

(2)提示学生准备好课本、笔记本、课堂练习本,并在指定的位 置放好,开始预习或者复习,或者做好与本节课有关的其它学习准 备。

 

3.教师开始逐一巡视、检查以下内容:

 

(1) 详查学生出勤情况,并做好记录。

 

(2) 检查学生是否按照规定的座位就坐(尤其是分层班级)。

 

(3) 检查提醒学生是否需要开关灯、窗等。

 

(4) 落实好有关笔记本、练习本的使用要求。

 

(5) 如果需要,提醒学生做好使用多媒体的准备。

 

(6) 对迟到的学生进行询问,查清楚迟到的原因,及时做出处 ,并做好记录,必要时要通知到班主任。

 

(7) 侯课结束有眼睛保健操的,任课教师应督促管理好学生认 真做好眼睛保健操。不上眼睛保健操的,可以正式上课。

 

(8) 不允许学生在侯课时间外出。(特殊情况除外)

 

4.在实验室或微机室上连堂课的教师,课间要留在实验室内,


 

 


 

任课教师应组织好课间秩序,做好有关上课准备。

 

三、班主任的责任

 

1.班主任无课的,应定期巡视抽查2分钟铃及眼睛保健操,了解 学生的上课准备情况,及时总结。

 

2.外聘教师的课,班主任无课时要帮助巡视、管理,及时对任 课教师提出疑难问题进行管理教育,定期抽查,定期向教务处主任 和分管校长汇报,及时解决。

 

四、教务处和学管处责任

 

1.教务处负责人、负责巡视的教师定期巡视,对问题比较集中 的班级及时汇报给分管校长。

 

2.学管处负责人要对教务处发现的集中难处理的问题进行协助 处理,情节严重的,上报分管校长。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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