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经济职业学校合同制教师及药剂专业实习实训指导教师招聘公告
一、合同制教师
1.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 具有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 应聘教师应具有一线教学工作经验,具有地市级及以上教育部门评选认定的教学或综合荣誉称号的优先聘用。
二、药剂专业实习实训指导教师
1.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工程师、技师或高级技师可放宽到中专);
2. 工作经验:具有15年及以上药企一线工作经验,熟悉GMP认证、药品生产、药品质量检测等相关工作(药企生产车间主任优先聘用);
3.专业要求:医药类;
4. 年龄:35-65岁,身体健康;
5. 工资待遇:面议;
6、职称或职业资格证要求: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技师、高级技师;
7、招聘人数:1人。
备注:
1. 所有招聘教师和药剂专业实习实训指导教师均签订劳动合同,招聘教师按照在职教师要求实行坐班制,实习指导教师视工作情况可坐班也可不做;
2. 招聘流程:8月15日-20日,个人简历投至ershi3901@163.com
面试日期:8月22日-25日,由学校统一组织面试及试讲,具体时间
和地点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18363986156 左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