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经济职业学校消防
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
为了更好地执行上级指示精神,确保“平安校园”建设,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参照《中华人名共和国消防法》、《山东省消防条例》,坚持“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1.学校总务处负责全校火灾隐患排查及整改。
2.校舍管理员、兼职消防员要严格按岗位责任制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坚持每日巡查和每月合查制度,做好检查记录。
3.对巡查、检查时发现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较大火灾隐患或解决不了的火灾隐患应及时上报上级领导或上级消防部门查处解决。
4.重点加强电路、电线、开关、插座、热水器、大功率用电设备等排查,并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5.坚持火灾隐患复查制度,校舍管理员和兼职消防人员,每周复查存在隐患,敦促有关部门和个人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及学校各种安全制度,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和安全防范措施。
青岛经济职业学校
2021年9月1日
青岛经济职业学校消防安全应急救援制度
一、应急救援体系
(一)建立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 长:吕雪梅
副组长:张卫、于景辉、左茜、陈雷
成 员:中层干部、各班班主任
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救援行动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组、医疗救护组、事故调查组组成。
(二)各小组主要职责
1.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遇到安全事故,及时组织、指挥各方面力量,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控制事故的损失和扩大。
(2)组织召开处置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确定救援方案。
(3)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抢险救灾、事故调查、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以及恢复生活、教学秩序的工作。
(4)检查督促各部门责任人做好各项安全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准备工作。
2.办公室的主要职责(办公室)
(1)及时了解事故情况,向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报告,并及时传达领导小组的决策。
(2)及时与上级主管部门取得联系,争取上级领导指导支援。
(3)协调各应急部门之间的关系。
(4)向上级部门报告安全事故及应急处理的信息。
3.救援行动组的主要职责(总务处)
(1)救援行动组接到学校安全事故报警后,应立即赶到现场开展实施救援行动。
(2)组织指挥有关部门开展人员救护、疏散和学校财产的保护,把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
(3)指挥水电工等有关人员提供必要的供电供水,确保应急灯、消防设施等正常使用。
4.疏散引导组的主要职责(学管处、教务处)
(1)疏散引导组接到学校安全事故报警后,应立即赶到现场,并安排人员及时引导疏散教职工、学生前往安全地带。
(2)维护好救援秩序,制止无关人员进入救援现场。
5.安全防护组的主要职责(学管处)
(1)安全防护组接到学校安全事故报警后,应立即赶到现场协助医护人员抢救、运送伤员。
(2)认真清点、看护疏散物资,并做好记录。
6.医疗救护组主要职责(卫生室)
(1)对伤轻者进行现场处置。
(2)组织运送重伤员到附近医疗单位救治。
(3)指导学生开展自救。
7.事故调查组的主要职责(办公室、总务处)
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及责任人,形成事故调查书面报告;配合上级部门做好相关责任认定工作.
二、紧急救援原则
若学校发生轻微级以上事故,如教学楼、学生宿含或教职工居民楼等发生火灾,在及时补救,及时处理,及时报警的同时,即启动应急预案。
三、应急救援疏散岗位和路线
1.当灾情发生,实施紧急疏散时,疏散指挥部全体人员必须迅速到位,指挥师生疏散到操场。
(1)疏散引导组直接负责人员疏散的组织指挥工作。
(2)领导小组其它成员负责校园秩序的维护管理。
(3)总务处负责医疗、后勤保障的组织协调。
(4)总务处负责校门或其它通道秩序的组织协调;各年级主任负责教学楼、实验楼、办公楼、学生宿含等楼道秩序的组织协调;负责校门的疏通工作。
(5)教务处应集中学生清点人数。
(6)各班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疏散秩序管理。
(7)其它教职工协助进行学生疏散秩序管理。
每学年学校根据聘任岗位人员安排情况,将上述岗位人员安排落实到人。
2.实施紧急疏散时,要做到有序疏散,原则上按先楼上到楼下,先内到外,距火场(火源)先近后远的秩序进行疏散。
3.学校教学楼各层东、西方二个楼梯通道疏散。
四、岗位要求
1.各级人员必须加强安全责任意识,一旦发生火灾,立即赶赴火灾现场。
2.各岗位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服从指挥。必须坚守到确认学生已全部疏散完毕才可按要求转移到下一岗位。
3.未经允许不到岗位或擅自离岗,按学校和上级相关规定处理。
五、应急救援保障
1.事故发生时,总务处应根据情况,组织提供疏散所需的各种物资,保证疏散任务完成。
2.事故发生时,若已有伤员,及时处置,并根据情况,报告急救中心。(电话:120)
3.事故发生时,所有办公室电话一律开启,所有人员手机一律开启,保证通讯指挥畅通。
青岛经济职业学校
2021年9月1日
青岛经济职业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为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提高学校师生消防安全意识,有效防范学校火警、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管理
1.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由校长全面负责。
2.建立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吕雪梅、张卫
组员:于景辉、左茜、陈雷、林斌、中层干部
3.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均应依法履行消防安全教育管理责任。
4.组织学校义务消防队适时开展消防知识和技能培训。
二、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负责学校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和学校火警、火灾预防管理工作。
2.将消防安全工作列入学校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使之与学校发展相适应,定期检查、部署、协调消防安全工作的重大问题,督促有关处室和工作人员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3.制定《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学校消防队职责》、《学校防火防灾工作应急预案》等规章制度,明确相关人员岗位责任。
4.保障消防安全经费投入,加强消防设备设施建设和管理。
5.组建兼职消防队伍,开展常用灭火器械使用和消防安全知识学习培训。
6.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法规和常识的学习宣传,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防火、灭火、逃生自救能力。
7.建立消防安全应急救援体系,一旦发生险情,按《学校防火工作应急预案》实施抢救和救援。
8.发生火灾事故,协助调查火灾原因,总结经验教训,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常规管理
1.加强消防安全法规和常识的学习宣传。学管处负责组织每学期至少两次相关宣教活动,总务处组织防火器材实训演练,让师生了解防火、灭火逃生自救常识,了解应急疏散的主要通道位置;做到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逃生自救。
2.加强防火巡查和定期全面防火检查。学校值日人员坚持每日防火巡查,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学校总务处在期末和期初以及重大节假日前组织全面防火检查,发现隐患及时书面通知相关部门,并督促其整改。
3.加强消防安全设备设施管理。学校总务处要根据实际需要,保障消防用水充足,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正常有效,保证疏散通道不堵塞、不被占用;及时完成火灾隐患整改任务,做到在室内装饰装修中不采用易燃易爆材料,规范装饰装修过程管理;强化用电线路、器材管理,及时更换老化电路,禁止超负荷供、用电,禁止用铜线代替保险丝;规范燃气管道巡检,发现泄露,速关阀门并通知专业部门维修。
4.加强校园防火安全行为规范管理。全校师生应做到不玩火,不乱扔烟头和火种,不损坏、圈占或遮压消防设备设施,不携带易燃易爆品进入校园和其他公共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发现危害消防安全行为,及时向老师或相关人员举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报告相关处室和人员处理;发现火警、火灾险情,迅速按规定拨打119报警电话;进入公共场所注意观察消防标志;火灾袭来迅速自救逃生。
四、其他规定
1.禁止任何部门和个人组织未成年人扑救火警、火灾。
2.学校发生火警、火灾,相关人员必须按通知迅速赶到现场,启动应急预案,不按要求履行职责和义务者按学校和上级相关规定处理。若触犯法律法规交由司法机关处罚。
五、本制度自即日起实施。
青岛经济职业学校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