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经济职业学校实训室三级联动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实施方案
为保证实训室正常有效运转和教学实训正常进行,保障实训室安全和师生安全,特建立实训室三级安全责任体系,并使之有效运行。要求明确相关部门及实训室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落实实训室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做到权责统一。
一、实训室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组 长:校 长
副组长:副校长(分管安全)、副校长(分管业务)、安管主任、教务主任
组 员:教务员、各实训室管理员
职 责:实训室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实训室安全管理工作,如督导实训室安全制度的执行和措施的落实;组织实训室安全事故的认定、危害评估和处置方案的制定;协调各实训室的安全工作;负责制定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实训操作规程、仪器设备使用操作规程及定期进行评估;提供实训室安全相关技术和政策咨询以及人员培训工作。
二、校长安全责任:
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全校安全工作。
三、副校长(分管安全)安全责任
1.实训室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各项安全工作。
2.负责制定、完善实训室安全规章制度。
3.指导或督促做好实训室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
3.负责督促解决实训安全与环保中的重要事宜。
四、副校长(分管业务)安全责任
1.负责分管安全校长交办的安全方面所有事宜。
2.定期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对实训室进行安全大检查,对容易发生事故的重点部位进行不定期检查。
3.负责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教学安全检查。
4.负责监督危险物品的购买及收发,并对实训过程中使用的危险品进行监督。
五、教务主任安全责任
1.负责实训室的安全管理,出现事故及时处理和上报。
2.负责实训室安全卫生督导,定期组织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
3.负责实训室安全设施和设备的定期检验和督促更换。
4.负责新入学学生的安全教育、考试、培训和安全管理工作。
5.为实训室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实训室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六、实训室管理员安全责任
1.预防为主,杜绝火灾隐患。了解各类有关易燃易爆物品知识及消防知识。定期检查防火设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能有效使用。学生初次进入实训室必须进行实训室安全教育和指导。
2.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处理,发现火灾主动扑救,及时报警。
3.每次实训完毕,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关水断电,关窗锁门。
4.负责所有管理实训室安全设施和器材的检查与更换。
5.负责做好实训仪器设备资产的清查、入账、报修。
6.负责实训室管理档案的准备、整理,实训室安全隐患排查,实训室卫生等。
七、实训指导教师安全责任
1.实训指导教师要对上课期间的实训器材和实训过程进行管理,严格按照实训规程操作,严格遵守实训室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实训过程中水、火、电、仪器、设备、工具的监管和管理,防止发生意外。
2.实训指导教师必须按规程指导学生操作,实训中的不安全因素必须告知学生,发生意外未告知教师负主要责任,告知后未遵守的学生负主要责任。
3.实训时,实训指导教师不得离岗,离岗后学生发生安全事故,负主要安全责任。
4.实训危险物品必须向学生强调安全隐患,未强调发生意外,实训指导教师负主要责任。
5.安全事故应急措施:任何情况下发生意外,不能不管学生,责任人应辅助教务处或校医对学生进行妥善处理,或送医院,同时通知班主任和分管领导。
6.发生安全事故,应第一时间上报学校,不论事故大小,隐瞒不报将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八、学生安全责任
1.提高自我防范、保护能力,增强防火、防盗、防骗、防毒、防意外伤害意识。
2.严格遵守实训室的各项规章制度、设备操作规定和安全制度。
3.禁止在实训室打闹、聚众起哄等干扰他人正常实训的违法违纪行为。
4.未经老师批准,不得私自乱动实训室设施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5.学生必须接受实训室安全培训才能进行实训。
6.实训室内禁止吸烟、吃零食,禁止将食物放在实训室。
7.实训过程中因不遵守操作规程造成意外,将追究学生责任。
青岛经济职业学校
2021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