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管理—青岛经济职业学校优秀团支部评选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团组织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基层团组织的先进作用,通过树立典型、表彰先进,使我校的团工作形成积极向上的良好风尚,有力地促进学校的精神文明建设。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校团委每学期对各班团支部进行一次“优秀团支部”评比活动,特制定本评比办法。
一、“优秀团支部”考核指标及分值:
“优秀团支部”考核总分为100分,主要考核指标分为团支部的常规工作、社会实践、宣传教育、校园文化活动等四项,具体分值见评比细则。
二、评分标准:
1.团支部书记能够每周按时参加例会。一学期例会全勤得10分,请假有替会者且没有耽误工作的不扣分,迟到、不到者扣1分/次。
2.团支部有固定的宣传阵地,如黑板报、墙报等。每学期按要求完成4期黑板报,按时完成得10分,没按时完成扣0.5分/次,没完成扣1分/次。
3.有固定的活动场所,有校内外的社会实践基地,定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团支部全体团员积极成为注册志愿者,每学期开展两次志愿者服务活动,有活动记录、有活动照片(纸质、电子),全部完成得10分,少一次扣5分。多组织一次加5分,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媒体给予报道的,所在支部考核加5分。
4.及时参加团委组织的活动,按时保量的完成每一次活动得6分,少一次扣6分,满分60分。
三、评定程序:
1、各班自愿申报,由团委、教导处、政教处、学生会、各级部组长成立评审小组,以团委组织的各项活动作为重要依据。每学期评选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全校班级的30%。
2、评审小组将结果向学校汇报,确定优秀团支部,提交行政办公会研究通过,张榜公示后予以表彰。
本办法自2022年1月起执行,由团委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