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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经济职业学校优秀实习生评选方案(2017年7月修订)

发布时间:2017-07-17  来源:办公室  浏览人数:3917

 

为全面提高实习生综合素质,鼓励实习生在顶岗实习期间努力学习,认真工作,调动奋发进取,全面成才的积极性,更好地完成顶岗实习教学。制定优秀实习生评选方案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校当届各专业实习学生。

二、评选条件

1.政治素质:坚持党的方针、政策和路线,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道德品质,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社会公德。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积极参加实习企业组织的政治活动。

2.业务素质:学习态度端正,勤学好问,积极参加各种业务学习,认真完成实习大纲规定内容,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初步独立工作能力,实习期间由学校和实习单位组织各项考核平均成绩良好以上。

3.职业道德:职业道德高尚,工作责任心强,热爱集体,团结协作,富有团队精神,弘扬正气,抵制歪风,出色完成实习任务。

4.纪律观念: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和实习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安排。无旷工行为,病、事假累计不超过10天。履行实习生职责,工作积极主动。

5.人际交往:工作中衣冠整洁、仪表端庄,具有良好的精神风貌,沟通能力较强,能妥善处理好各种关系,团结校内、外实习同学,尊敬师长,尊重各级工作人员的劳动。

6.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直接评选。

1)在顶岗实习期间立功。

2)顶岗实习期间工作学习等优秀事迹获得学校或实习单位以上表彰、奖励的同学。

三、评选程序

以企业推荐为主,由学校具体组织,结合个人申报,实习就业处和合作企业共同复审,报校长办公会审批。

1.实习生个人小结

每名实习生根据评比条件实事求是地写出书面小结,提交实习班主任。

2.由实习班主任组织实习生互评

在个人小结的基础上,由实习班主任组织互评工作,确定初选名单,填写《青岛经济职业学校优秀实习生登记表》。

3.实习单位推荐

实习单位根据考核成绩、综合表现,确定推荐名单,在《青岛经济职业学校优秀实习生登记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交由实习班主任。

4.学校审批

实习就业处汇总名单进行初审,提交分管校长,最后提交校长办公会批准(公示)。

四、评选时间安排

1.当年4月的第三周下发评选通知,组织初评,表格填写,企业推荐盖章,交回学校。

2.当年4月的第四周,学校综合审核,提交校长办公会批准,学校进行公示。

五、评选比例

当届实习生数的25%-30%,表现突出可适当增加比例。

六、奖励办法

优秀实习生学校予以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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